入馆须知

一、读者须凭本馆发放的借阅证入馆。借阅证不得涂改或转借,凡有违者,一律没收。 
二、读者应举止文明、仪容整洁、讲究礼貌。不穿拖鞋、钉鞋,不穿非制服短裤;不蓬头垢面或酒后入馆。 
三、图书馆为重点防火单位,不得携带任何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入馆,严禁在馆内抽烟;禁止毁坏,移动消防设施和强、弱电设备。 
四、保持馆内清洁卫生。禁止携带食品、饮料在室内餐饮,严禁在馆内随地吐痰、嚼吐口香糖、乱丢废弃物、污毁墙面等。 
五、保持馆内安静。入馆后禁止抢占自习座位、大声喧哗、嬉戏、打闹或制造其它噪音。请将通讯工具调至静音状态,不得在阅览室及书库内接、打电话。 
六、读者个人物品应在指定位置摆放,贵重物品自行保管,遗失自负。 
七、读者应爱护书刊及一切公共设施,不得在桌椅、墙壁上涂抹、刻画和蹬踩等,毁坏者按章赔偿。 
八、读者发现异常情况,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,协助图书馆做好消防及安全保卫工作。 
九、读者应遵守图书馆各项管理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,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。 
十、凡违反以上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与态度好坏给予批评教育,以至处罚;态度恶劣,后果严重者,学院将给予校纪处分。如因吸烟或使用明火而引发的火灾,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 
十一、读者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或建议,应及时向图书馆或分管院领导反映,以便改进工作,搞好服务。